说明:
1.辅修专业学位是指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同时,修读与主修专业不同学科门类的专业所获得的学位。如果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同属于一个学科门类,则不能获得辅修学位。主修专业学业结束,辅修专业同时结束,不得延期。
2.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前提下,修满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,学校颁发辅修结业证书(非学历证书)。
3.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学位的前提下,修满不同学科门类的辅修专业学分且符合辅修专业学位授予条件,学校授予辅修学位证书。
4.根据学分制收费管理规定,辅修专业按照修读的课程学分收费(每学分100元)。
【关闭】
© 青岛大学威斯尼斯人老版本app
地址: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308号 邮编:266071
电话:(0532)85955077 85951066